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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安全保卫制度》
为加强我校的安全保卫及防火工作,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,特制定本制度:
1.安全保卫
保卫职责
1) 各分校的保卫工作由分校主管负责,总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专人负责,并视学校的招生情况临时增加保卫人员;
2) 上班执勤时,不得吸烟、饮酒、睡觉、看书或做其它与执勤无关的事情。
3) 保卫对来访客人要讲究礼貌,文明执勤。
4) 熟悉重点保卫目标。
5) 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与警惕性,以防止不法分子及蓄意获取我校信息的人员入内;严格执行学校员工、教师凭证出入,学员凭听课证出入制度。对外来人员,应、做好体检及各项按前检查工作并做好登记手续,拒检者保卫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校区。
6) 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,扰乱工作秩序的人应及时制止;情节严重者,扭送公安机关处理。对盗窃或破坏行为,要敢于斗争。
7) 保卫人员应随时维护学校的教学及治安管理秩序,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并上报;
8) 随时检查学校内的各种防护措施,定期检查线路,排除隐患;做好防盗工作、安全检查、监守岗位,如需维修、更换防护设备并及时上报行政部;
9) 保卫人员应于当日清晨进行第一次巡查,及时发现和解决前日的遗留问题,检查教室的门窗是否完好,清点各种教学设施,并做检查记录交相关责任人签字。
10) 值班人于当日课程全部结束后进行再次巡查,及时关闭学校大门,检查、关闭各教室内的门、窗、电源、灯、空调及教学设施等,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。